2010年-2018年,“完善中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系列研究”
访问次数: 0 发布时间: 07/08/2019

 

 

 

 

       全额资助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与业界专业人士联合开展的改进并完善企业破产重组制度相关系列研究活动。课题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完成。该课题分析了不同的管理人模式,如以债务人实际控制人主导的清算组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例,有的在管理人监督下,由债务人自行管理的模式等,分析总结各类模式取得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并将研究成果提交相关部门高层领导及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相关问题司法解释的参考。

       在前一个课题“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管理人制度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又于2015年开展了“经济结构转型背景下中国破产重组法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该课题结合我国企业破产重组面临的新环境、新问题和新挑战,为我国企业破产重组的法律制度提供相关理论和实践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委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及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在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破产重整制度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一次高水平的小型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由凯恩克劳斯基金会资助并共同组织。研讨会旨在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拟定向主管部门提出改革和完善破产重整制度的建议,促进破产重整制度的有效实施,发挥其对我国经济结构的正向的调节作用。研讨会的成果和建议已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